巴中市电动平车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地方发展

添加时间:2016/4/14 15:52:39来源:电动平车    整理:平板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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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近年来,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、市政府和省民族宗教部门的关怀和领导下,以中央“四个全面”和党的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“三大发展战略”为指导,围绕“民族和睦、宗教和顺、社会和谐”的目标和民族宗教政策,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,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同胞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,为全市统筹城乡、追赶跨越、加快发展作出了贡献。

 维护民族团结进步,实现同繁荣共发展 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,营造和谐的民族工作氛围。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力度。精心制作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挂图和编印《少数民族相关知识汇编》《民族政策法规》,向社会各界广泛发送,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。开展送书送温暖活动,先后为100余名藏区学生,订阅《民族》《中国民族报》等报刊书籍,大力开展“大手拉小手”联谊活动。创建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示范社区。新建“少数民族之家”,对少数民族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和管理。2015年,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白马井社区等5个单位被省委宣传部、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委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,市民宗办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。 以民族项目实施为路径,强化少数民族群众发展支撑。仅去年,向上级争取民族宗教项目达12个,共落实到位资金335万元。新建、整治、改造村社公路50多公里,扩建、扶持发展恩阳区西南村、灌子沟村和巴州区西溪沟村等葡萄产业园1200亩,年总收入500万元平板车,使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160元。在南江县开展了两期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,并建立以跑山鸡养殖和葡萄、猕猴桃栽培等农村实用技术为主的培训基地。 建设民族工作服务管理信息平台,提高服务管理水平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,建立了民族工作服务管理信息平台,实现了“民族政策法规、民族知识、服务事项及山东电动平车办事指南”一键通。 加强自身建设,管理实现规范化 抓教育培训,提升能力素质。扎实开展“法律进寺观教堂”工作。组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暨法律进寺观教堂推进会,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宗教政策法规授课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。先后组织100余名民族宗教代表人士,到将帅碑林、巴中规划馆、法纪教育基地等地参观,进行爱国主义教育。 抓活动开展,提升工作成效。开展“宗教政策法规学习”活动。按照《省民宗委开展“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”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及时制定方案和学习计划,编印了《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手册》《宗教政策法规问答》等资料,掀起“宗教政策法规学习”热潮。组织参加省民宗委组织的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。开展“文明和谐寺观教堂”创建活动。制作创建工作手册下发至各县(区)民宗部门、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,推行“三化”建设,即管理正规化、财务民主化、僧众和谐化。表彰光福寺、佛山寺等5个“文明和谐寺观教堂”单位。 抓信息调研,提升决策水平。全年向省民宗委、市政府、市委统战部报送信息一百余篇(条),被行业网站及省市部分媒体采用。2015年,在全省民宗系统政务信息考核中名列全省第二名。 化解矛盾纠纷,力促社会和谐稳定 坚持尽心尽力,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。成功处置了涉民族问题集访案件;积极为流动少数民族子女入学服务。2015年,市民宗部门为长期生活在巴中的6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理了随迁子女就学手续;同时组织人员对城区清真食品店进行了一次全面食品安全检查,并对生活较为困难的维吾尔族同胞进行了慰问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;会同相关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多人次,追讨工资49万余元。 坚持问题导向,狠抓社会稳控工作;排忧解难、化解矛盾,防控社会风险。先后化解了基督教部分堂点土地征收补偿款不到位、内部财务管理不民主等问题,对部分佛教场所未批先建等建设工程问题进行了有效处理。加强宗教场所的安全监管,全市八十余个宗教活动场所,均与县(区)民宗办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,并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工作检查,责令限期整改安全隐患;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办理工作,先后采取召开座谈会,邀请市人大委室领导现场督查、调研、交流,形成切实可行的方案,回复解决到位。(赵波 记者 舒茜倩)